1、提出申请。学生本人于2009年5月12日前提出详细的书面申请(包括家庭情况简介、家庭经济来源、以及本人的学习、品行等方面的情况),并填写《“广州助学基金”2008-2009年度资助金申请表》,表中“家庭经济情况和本人表现情况”栏应详细具体,提供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盖有公章证明家庭贫困证明一式两份,证明材料内容包括家庭情况,父母职业,经济状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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