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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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关于征集校友优秀事迹及校友企业材料的通知
2020-09-24 09:26  

为充分展示我校优秀校友在各领域的突出成就,加强校友与学校的联系,根据学校校友总会《关于征集校友优秀事迹及校友企业材料的通知》(攀学院校友〔20203号)要求,学院决定开展征集校友优秀事迹及校友企业材料。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曾在我院学习,包括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成人教育进修班毕业生等,在各自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的历届优秀校友及其企业,重点收集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表现突出,受到各级表彰的优秀校友及其企业。主要包括:

(一)校友

1.知名专家、骨干或在本职工作行业领域中获得殊荣者;

2.英雄、烈士、模范以及各战线、各行业的省级以上先进人物;

3.在疫情防控期间,表现突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的先进个人;

4.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担任重要职务或做出突出贡献者;

5.自主创业,并取得突出成就者;

6.主持重大科研项目或重大工程,并取得重大成就者;

7.热心公益事业,为社会做出特殊贡献者;

8.立足基层、服务基层,并具有示范意义的先进个人;

9.继续深造,并取得重要成就的;

10.在其他领域表现突出者等。

(二)校友企业

1.校友创办的企业且取得突出成就;

2.校友在企业中担任高管,企业对社会发展具有突出贡献;

3.校友服务企业对全国疫情防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二、征集内容

(一)由本人或推荐单位撰写优秀校友先进事迹材料,先进事迹材料从成长经历、成功经验、主要业绩等方面叙述,力求思路清晰,典型真实,语言简练,涉及到数字的要准确、具体。

(二)本人近期高清证件照、工作照、生活照各1张(照片请以单独图片格式发送,请勿截图,图片大小不低于1MB(以下图片要求相同)),若有优秀校友本人参加省内外、国内外具有一定影响力活动(包括公益活动、社会活动、学术活动、重要比赛、评比活动等)的材料及各类聘书、奖状、代表证、声像资料等可一并收集。

(三)校友企业信息包括:企业名称,校友简介(500字左右和个人照1张),企业简介(700字左右、企业形象照1-2张、企业所获荣誉照片),联系方式(地址、电话、网址等)。

三、征集方式

学校要求以二级学院校友分会为单位进行推荐,我院校友于20201015日前,按附件格式以电子版形式将优秀先进事迹及影像材料发送至学院,由学院汇总后统一报送学校。

联系电话:0812-3375372  

电子邮箱:635001280@qq.com

附件:1. 优秀校友企业简介(模板).doc

2. 优秀校友事迹(模板).doc

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

202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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