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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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毕业实习计划的决定
2019-04-11 17:20  

土建院〔2017〕第10

关于实施2017-2018学年第学期

毕业实习计划的决定

根据《攀枝花学院人才培养方案(2014年版)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攀枝花学院人才培养方案(2015年版)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及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实践教学计划安排,拟对2014级土木工程、工程管理、2015级建筑工程技术等相应专业班级实施毕业实习(4.0学分)安排。毕业实习拟定于第13周—第16周(2017年11月20日——2017年12月15日)实施。现将具体安排和注意事项公布如下:

毕业实习

1、原则上要求学生按学院统一安排分配,到实习基地按实习大纲参加毕业实习。学生亦可在家长同意的情况下自己联系实习单位,向学校提供实习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项目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实习时间等基本信息供学校审核,审核通过的,学生可在相应时间内在对应项目点实习,若学校抽查实习点不实或在对应时间内未在实习点实习,直接取消资格;

2、学生实习指导由实习点现场技术人员指导为主,校内指导老师配合;

3、校内实习指导老师每周现场指导不得少于2次,并按要求形成记录,记录表见附件1;

4、校外指导老师按每生/150元标准发放指导费,校内指导老师按《攀枝花学院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工作量计算办法》计算工作量,每位校内指导老师最多同时指导2个实习小组;

5、实习按每学分1周计,每周不少于5个工作日;

6、为保障学生实习安全,学生必须按要求提前告知家长现场实习相关事宜,学院、校内、外指导教师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与动员,学院为学生购买实习期间意外事故保险;

7、实习结束后一周内上交实习报告给对应校内指导老师(需要实习单位盖章的地方由学生自己在相应实习单位盖章);

实习报告由校内实习教师批阅,指导教师应及时认真批改实习报告或作业,不符合要求的应退回重做。

批改要求:①体现批改痕迹,指出错、漏之处。如无错误,必须打“√”;②一律用红色圆珠笔或水笔批改,不得用其它颜色;③指导老师(校内或校外)需在指导教师鉴定意见处根据学生实习及报告撰写情况签署意见并签名;④实习报告上的成绩必须与点名和记分册上的成绩一致(实习报告成绩统一打在封面右上角);

8、毕业实习每个工作日要完成日志一篇约1000字,日志内容要求与现场实际、专业知识相关,切忌写成散文、感想类。整个实习要有3000字总结一篇。凡缺勤和请假达三分之一者实习成绩不及格;

9、视实习点远近可适当补贴交通费;

10、毕业实习日志用学校规定的《攀枝花学院学生毕业实习日志》手书,《实习日志》由各班统一到教务处教材科领取发放。

二、关于实习安全

由于实习环节主要安排在生产现场一线,环境陌生且复杂,存在大量的安全隐患,所以要求学生:

1、必须服从各实习单位的各项安全规定;

2、必须服从带队教师的安全监督;

3、进入工地必须正确配戴安全帽(首先检查安全帽是否完好,其次调节缓冲网旋钮至安全帽与头部接触妥帖,最后在下颌处系好帽绳);

4、禁止酒后进入实习现场;

5、禁止穿拖鞋和衣冠不正者进入实习现场;

6、严格注意实习上下班途中交通安全。

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

20171110

(此页无正文)

报送: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领导。

发送:各教研室、教学科、学生科、办公室。

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实验中心2017年11月10日印

(共印8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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