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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学院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办理程序
2019-04-11 17:16  

(一)办事依据:《攀枝花学院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攀学院[2007]38号)文件规定办理;

(二)受理机构:学生处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学生处办公楼助学办)

(三)办理时间:每学年(暂定)

(四)办理条件:全校学生

(五)咨询电话及邮箱:0812-3373955

E-mail:zxdk@mail.pzhu.edu.cn

(六)投诉机构及电话:0812-3370599

(七)办理流程:

贷款规定:①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条件按照《攀枝花学院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攀学院[2007]38号)规定执行;②国家助学贷款金额最高每学年6000元/人;

办理要求:①本人申请并填写《攀枝花学院国家助学贷款申请登记表》(双面打印)、《攀枝花学院学生家庭经济调查表》(双面打印)、《诚信保证书》、《不可撤销保证书》、《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授权书》(各一式三份);②提供相关资料(各一式三份):“申请学生本人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父亲身份证复印件”、“母亲身份证复印件”、“父亲户口簿复印件”、“母亲户口簿复印件”、“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担保人户口簿复印件”、“有效经济收入来源证明”

办理程序:①院系对学生提供的申请及相关资料进行初审,对确实符合助学贷款条件的学生情况填入《攀枝花学院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信息汇总表》并填写《诚信确认书》(一式三份)及相关资料送校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审核;②学校对院系上报的材料逐一进行审核,汇总填写《攀枝花学院20XX-20XX学年度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审批表》,并进行公示。③银行审定,学校将公示无异议的《攀枝花学院20XX-20XX学年度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审批表》,连同申请助学贷款学生的相关材料递交银行复审;④签订协议,学校根据银行复审通过的名单,通知所在院系组织学生填写《还款确认书》、贷款客户资料、合同及贷款借据等,并将材料提交经办银行,并签订相关协议。⑤对于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申请,经办银行对助学贷款实行一次申请、一次授信、签订贷款合同、分期发放的管理方式;⑥经办银行在贷款合同生效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学生每学年实际申请学费和住宿费贷款额,划入学校在经办银行开立的指定账户;⑦贷款学生本人在经办银行开立个人账户。生活费贷款在贷款合同生效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划至贷款学生账户;如分期贷款,则按学期发放,于每学期开学后5日内(法定公休日除外)将生活费贷款划入贷款学生账户;⑧贷款本金可提前还贷或到期一次性偿还,也可采取分期还款方式,并在贷款合同中约定。

附件:1、《攀枝花学院国家助学贷款申请登记表》;2、《攀枝花学院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3、《诚信保证书》;4、《诚信确认书》;5、《还款确认书》;6、《不可推销保证书》;7、《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授权书》;8、《攀枝花学院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信息汇总统计表》。

攀枝花学院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

2007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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